发布时间:2020-07-20 14:54 作者:未知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自2020年6月30日起,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可以跨省异地处理了,只不过处理的时候不但要带“三证”还需要人脸识别,下面是腾佑AI人工智能给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到窗口处理违法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系统升级后,交通违法行为人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需要带齐:驾驶证(正本和副本)、行驶证(正本和副本)、身份证原件,且驾驶证本人必须到场,同时应确认二代身份证、驾驶证,均在有效期内且状态正常。
2、窗口处理违法的流程
窗口工作人员利用高拍仪读取当事人身份证相关的证件信息,利用人脸识别系统采集当事人人脸图像、“三证”信息(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进行实人验证,验证通过确认违法行为,打印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当事人签字等程序交通违法裁决手续完成。
3、哪些情形可以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
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以处理为原则,不处理为例外,大多数非现场交通违法在当事人无异议的情况下,都可以跨省异地处理。
4、为什么个别非现场交通违法不能异地处理?
行政处罚决定由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作出,按照《行政处罚法》,对依法可能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当事人有异议,以及满分次数较多的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时,公安交管部门需要经过严格的调查方可作出处罚决定,这个调查过程需由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完成,当事人不能异地处理。
5、不同省份发生的同一交通违法,为何罚款金额不同?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具体的执行标准。异地处理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由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作出,执行的是发生地罚款标准,因此,在不同省份发生的同一交通违法,可能出现罚款金额不同的情况。
6、对非现场交通违法有异议,如何提出?
当事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站、“交管12123”或者任意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后转递给发生地,由发生地调查处理,并告知当事人。
7、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如何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决定由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作出的,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发生地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在人脸识别系统启用后,强化了身份确认可以更加严格、精准的对处理违法驾驶人信息进行核验,有效扼制了驾照“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让广大司机朋友们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手续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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